提高使用成本讓汽車合理使用
解決城市交通擁堵,世界各地采取的政策不盡相同,但有一個看法是一致的,就是提高使用成本促進人們合理使用汽車。比如倫敦、多倫多等地實行的“交通擁擠收費”政策,首爾、東京、新加坡等城市實行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都是用價格杠桿讓人們合理使用汽車。
采訪中,記者也聽到這樣一些說法,北京的汽車400萬輛,東京有800萬輛,許多大城市車輛并不少,為什么北京顯得特別擁堵?
南京市交通規(guī)劃研究所所長楊濤認為,北京小汽車使用成本較低,車輛的使用強度比較高,有數據顯示,北京小汽車的年均行駛里程大概在1.5萬公里左右,遠遠高于東京的0.7萬公里/年和倫敦的1.1萬公里/年。
他建議,北京應采取大幅提高停車收費標準、收取擁堵費或排污費等措施,在發(fā)展公共交通的同時,提高小汽車的使用成本,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
鼓勵市民公交出行,北京已先行一步。2007年北京市就開始實行公交低票價政策。同時,加大公交路權優(yōu)先力度,全市施劃公交專用道約280公里,F在,北京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已經由2003年的28.2%提高到38.9%。下一步,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將成為北京研究的重點。
調控方向是減少重點區(qū)域車流量
交通擁堵是城市管理的大問題,政府為緩解交通擁堵已采取了一些行政、政策和經濟手段,但經濟手段相對薄弱,因此,許多專家建議,應加大經濟杠桿的調節(jié)作用。
北京市政府參事柴曉鐘認為,停車收費調整應該“重點地區(qū)加大調節(jié),一般地區(qū)相對穩(wěn)定”,選擇那些功能集聚、車流量大的區(qū)域,大幅提高收費標準,減少進入這些區(qū)域的車流量。同時保持其它區(qū)域收費不變,減少對居民區(qū)停車的影響。
國家發(fā)改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曹建軍也贊同這樣的觀點,他表示,占道停車占據道路有限的空間,直接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停車收費標準安排上應該遵循“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這樣一個原則,引導大家把車停到路外,停到地下。
多年來停車收費標準過低,低價占用道路資源,對無車人是不公平的。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鄭也夫建議,停車費標準應調整至等于或高于租用土地的成本。
北京節(jié)能環(huán)保中心副主任鄭拴虎認為,重點擁堵區(qū)域停車收費的調整應該說是勢在必行,這雖會增加部分開車人的經濟成本,但如果能帶來交通、環(huán)保乃至安全方面的改善,那么最終受益的將是包括開車人在內的全體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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