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考試新規(guī)將從今年4月1日起實施除路考新增13項外,還增加了文明駕駛知識、自救等內(nèi)容
小馬哥說交通
公安部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將從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昨日,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就新規(guī)的修改內(nèi)容及考試的具體實施事宜,向記者作了詳細解答。據(jù)悉,新規(guī)定增加了大量路考項目,如果你的手藝不精,要想通過考試可就懸了喲。小馬哥還了解到,為了配合新規(guī)定順利實施,目前四川省市交管部門正在抓緊時間修改題庫,駕校學員的所有考試項目將全部按照新規(guī)進行。
關鍵詞
考試
起步停車樁考合并
路考新增13項內(nèi)容
新規(guī)定將原來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樁考)”與原科目三中的“場內(nèi)道路駕駛考試”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試,并將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從原科目三中分離出來,單列為獨立的科目三考試。
科目二考試項目由“樁考”一項和原科目三中坡道定點停車、起步等9項合并成了10項;科目三考試(路考)項目為新增加的內(nèi)容,包括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qū)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等13個項目。
科目一增考臨危處置知識新規(guī)對科目一的考試內(nèi)容進行了多處修改和調(diào)整,除了增加“交通信號及其含義”、“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知識”外,還要求學員掌握在山區(qū)道路、橋梁、隧道、夜間等情況下的安全駕駛知識,并了解在出現(xiàn)爆胎、轉(zhuǎn)向失控、制動失靈等緊急情況時的臨危處置知識,以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識。
對于科目一(理論)考試的內(nèi)容及題庫,新規(guī)壓縮了機械常識方面的題量,增加了"安全駕駛綜合知識"的內(nèi)容。
科目二至少考4項樁考據(jù)了解,新規(guī)中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采取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考項目可根據(jù)不同車型隨機選取。在科目二的考試中,任何車型仍然必須首先進行樁考,樁考未被扣分的,學員在補考或重新預約考試時可以不再進行樁考。
基本考試項目: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zhuǎn)彎、限速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xù)障礙、百米加減擋、起伏路行駛。
小型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的必考項目: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
小型自動擋汽車的必考項目:樁考和側方停車。
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的必考項目: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轉(zhuǎn)彎、通過單邊橋、通過連續(xù)障礙。
除了這些必考項目外,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牽引車準駕車型在基本考試項目中不得少于6項;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及低速載貨汽車等準駕車型的考試項目不得少于4項;必考項目外的其它考試項目將隨機選取。
科目三"開夜車"至少考10項新規(guī)科目三將"正確觀察、判斷道路交通情況的能力"和"安全駕駛行為、文明駕駛意識"納入了考試內(nèi)容。
基本考試項目: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qū)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等13個項目。
各車型必考內(nèi)容: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
此外,學員還應隨機選取不少于4個項目進行考試。大、中型客車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牽引車準駕車型還應進行夜間或低能見度情況下考試;其它汽車準駕車型將抽取不少于20%進行夜間或低能見度狀況下的考試。
可在隧道中考試
新規(guī)定明確指出,科目三考試的道路應是用于通行社會車輛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車單向流量每小時不少于60輛,應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號燈以及人行橫道、注意行人、注意兒童、減速讓行、停車讓行等標志、標線,在考試路段的起點和終點,將設置明顯的標志,每公里還將設置里程標志。此外,交管部門還可根據(jù)本地實際,確定山、涵洞、隧道等特點的科目三考試道路條件。
關鍵詞
評分
90分才有資格開公交車
新規(guī)將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滿分設為100分,評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項目評判標準。報考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90分為合格;報考其它準駕車型成績須達80分。
下列項目任一項不及格視為不過關:
考試全程不按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或民警指揮信號行駛;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車道邊緣實線;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大于30厘米;車輛行駛方向控制差;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單手控制方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wěn)控制行駛方向;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秒;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爭道搶行,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考試員認為影響安全駕駛的。
科目二坡道定點停車和
起步時,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側方停車時,碰擦樁桿;曲線行駛時,車輪駛出邊緣線;限速通過限寬門時,不按規(guī)定路線、順序行駛;通過連續(xù)障礙時,不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或車輪駛出邊緣線;起伏路面駕駛時,車速控制不當,車輛嚴重跳躍。
科目三車門未關閉起步,以及起步前,未通過后視鏡并向左方側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遇前方車制動時不減速;通過路口前未減速慢行;直行通過路口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zhuǎn)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或未通過內(nèi)、外后視鏡觀察側、后方交通情況;路口交通阻塞時將車輛停在路口內(nèi)等候;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它車輛正常行駛等;停車后,在車內(nèi)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夜間行駛時,不能正確開啟燈光;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會車時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等等。
車停人行道扣20分
考試全程起步、轉(zhuǎn)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轉(zhuǎn)向燈;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wǎng)狀線內(nèi)等禁止停車區(qū)域;
起步時車輛后溜,但后溜距離小于30厘米;
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對方可能出現(xiàn)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
科目二坡道定點停車和起
步時,車輛停止后,汽車前保險杠未定于樁桿線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厘米以上;通過連續(xù)障礙時,車輪軋路邊緣線。
科目三靠邊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人行道邊緣大于30厘米;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手剎)。
積水路不減速扣10分
考試全程起步、轉(zhuǎn)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zhuǎn)向燈少于3秒即轉(zhuǎn)向;
因操作不當造成發(fā)動機熄火一次;
不能根據(jù)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或行駛速度;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
科目二百米加減擋時,越級換擋;通過起伏路面不減速。
科目三啟動發(fā)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于空擋(或P擋);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
超車時,當后車發(fā)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
靠邊停車時,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下車后不關車門等。
關鍵詞
記分
"滿分"行為減少3項
新規(guī)定重點突出了對駕駛人主觀故意或惡意違法行為的記分管理,并根據(jù)危害程度確定記分分值。
在一次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種類中,新增加了"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在一次記6分的交通違法行為中,增加了"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偽造、變造或不按規(guī)定使用機動車號牌"、"駕駛運送危險物品車輛不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等5種情形。并對一次記3分、2分和1分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個別調(diào)整。
調(diào)整后予以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為由原來的51項減為47項。其中,一次記12分的由7項減為4項;記6分的由7項增加為12項;記3分的由16項減為14項;記2分的由13項減為12項、記1分的由8項減為5項。(馬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