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簡述】:日前,在工信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共同出席的會議上,通過了《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標準草案,并啟動了與標準掛鉤的財稅政策的研究。具體內容是,對達到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納稅人執(zhí)行標準的納稅稅率;對優(yōu)于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按等級調減納稅稅率;對低于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按等級提高納稅稅率。另一方面,將建立與車輛燃料經濟性掛鉤的懲罰性特別目的稅:對不達標車輛給予懲罰性的稅收,在交納了相應的罰款后準予生產和進口,以及上牌和注冊使用。(來源:上海證券報)
【點評】三部委通過《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標準法案,實際是支持小排量車政策的深入和延伸。國家對購買小排量汽車實行稅率優(yōu)惠是一方面,消費者買輛車優(yōu)惠三、五千元,不及企業(yè)得到的實惠大,消費稅減少,等于車價降低,而企業(yè)實際成本沒變,消費者買的是降價車,企業(yè)并沒有損失利潤。對高油耗車企征收重稅,就直接會傷及企業(yè),他們會更重視產品結構調整,更有利于節(jié)能降耗。一獎一罰,兩頭下力,政策力度加強。政策指導原則和用心完全一致,說明國家在節(jié)能降耗方面決心更大了。(程遠/評述 李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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