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7日電 10月8日的法制日報講述一起“農民敲詐百余名貪官”案:福建某地有位農民,利用假身份證,打著“三陪女”旗號,敲詐148名官員總計37萬多元。昨天的檢察日報刊登署名“程萬軍”電文章,指出反腐拒絕以毒攻毒。
文章說,對于這么一起“成功”敲詐案,以“瞎貓逮著活耗子”釋之頗顯幾分荒唐之意。然而,作為新時代的“世說新語”,本案荒唐卻并不可笑。這位農民胡亂一摟,即斂住了百余名貪官,不覺間勾勒出“反腐奇才”的造型。你可以就此稱他為反腐“有功之人”,但卻無法掩飾欺詐之所以“成功”的悲哀。
類似的“反腐奇才”,筆者讀到以及親眼見到的亦源源不斷!俺晒Α苯洑v大多為:偶然大于必然。“奇才”自身的“綜合素質”:失望大于希望。不可否認,他們中間的確有一批“身無分文、心憂天下”的志士仁人,但也必須正視,在“反腐”的大旗下,亦混雜著一群明為“反腐”實為“敲財”的雞鳴狗盜之徒。這些混雜之徒,與腐敗貪官同稱“邪惡”毫不為過,因為他們走的都是“非法侵占”之路,即便后者打著“取之于官、用之于民”的幌子,其本質用心也大多是“取之于官、用之于己”,最終的歸路必然同流合污、蛇鼠一窩!
文章指出,凡“以毒攻毒”的提法,即忽視了一個根本的前提:所攻之毒為毒,所用之毒也是毒。指望“狗咬狗”式地力挽世風,只能越咬越昏。況且,以“前毒”之昏昏,又如何使“后毒”之昭昭?!
當“反腐”成為一種“財路”,我們必須警惕一股民間“犬儒”化暗流的形成!這股暗流的基本路線為:不“合作”為了合作,不“認可”而后認可,一切只為——“以期分得一杯羹”!
文章不無憂慮地指出,凡是在“反腐”中嘗到“甜頭”的“奇才”,無不深諳“社會背景”的玄機,他們的“玄能”,也無非是“審時度勢”后的“利己”之舉。他們的“識時務”,與變節(jié)的勢利之徒并無二致。他們與腐敗官員的差距,乃五十步與百步之間。任何“反腐”的希望,絕不能“所托非人”地寄予他們之中!
當然,這絕不是說,“反腐”沒有盡頭。什么是徹底意義的反腐,有識之士早已長篇累牘,相信絕大多數公眾必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