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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jié)有人焚燒國旗 港人強烈譴責警方展開調查

2002年10月02日 12:28

  中新網10月2日電 據人民網報道,昨天是國慶節(jié),全港各界同胞紛紛舉行各種豐富多采的活動,熱烈慶祝祖國的生日。但是在一片歡樂的氣氛之中,香港一小伙以滋事生非出名的搗亂分子竟然當眾焚燒國旗,遭到各界人士的強烈譴責。他們認為,這種行徑不可容忍,希望警方和法院依法懲處。

  中央政府駐港聯(lián)絡辦公室主任高祀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示威人士焚燒國旗是非常嚴重及違法的行為,香港警方及法院應該檢控有關人士。他嚴肅地說:“作為中國人﹐為何不尊重我們的國旗?為什么侵犯我們的國旗?我希望香港同胞能譴責這種違犯法律的行為。所有有正義感的中國人都會這樣想。”他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應該依法辦事。相信警方及法庭會對這種違反《基本法》附件三的人給予懲治。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列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第一條就是《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曾憲梓也指出,涂污﹑篡改或損毀國旗等行為,均屬違法,這個在《基本法》附件三已清楚列明。他強調說,焚燒國旗,便是不尊重自己的國家。

  不少市民和內地游客都氣憤地指責這些鬧事者的違法行為。他們指出,在國慶節(jié)當天故意焚燒國旗,這不僅是對國家不尊重,也違反了法例。香港汽車總工會副主席卓少爾說,香港是個法治社會,對那些故意焚燒國旗、挑戰(zhàn)香港法律的人,要依法辦事,絕對不能姑息。港人都希望特區(qū)政府根據《國旗法》,依法嚴懲這些不法分子。

  警方發(fā)言人則指出,將跟進調查焚燒國旗事件,翻查有關錄象帶,并征求律政司的意見,以決定是否根據《國旗法》提出檢控。(陳少波)


 
編輯:呂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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