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烏魯木齊八月二十六日電(記者陳國華)八月二十五日晚,新疆烏蘇市黨政機關及政法、教育、金融系統(tǒng)工作人員及部分原“法輪功”修練人員收看了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有關殘害無辜生命的報道后,紛紛舉行座談,深刻揭批“法輪功”的邪惡本質。
該案犯罪嫌疑人林春梅原是新疆烏蘇市建設銀行核算部主任,自小在烏蘇生活。林春梅的同鄉(xiāng)在看完節(jié)目后義憤填膺,對害人害已的“法輪功”分子深惡痛絕,對林春梅那種“殺人像脫件衣服”的歪理邪說感到震驚。
林春梅的同鄉(xiāng)說,是邪教“法輪功”徹底泯滅了她的人性,最終使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過身邊血的教訓,更加堅定了打擊邪教“法輪功”的信心。
林春梅在烏蘇市建設銀行的同事楊景軍說,林春梅是他們身邊的人,林平時工作認真又有創(chuàng)新,是個業(yè)務骨干,最終淪落到害人又害已的地步,是“法輪功”害了她。這件事對他們來說是一個深刻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當中,要宣傳并教育好周圍的人,同“法輪功”邪教組織進行徹底斗爭。
烏蘇市電力公司婦聯(lián)主任張春蘭稱,林春梅和她是中學同學,林春梅走到今天這一步,讓人感到非常痛心。以前的林春梅不是這樣,她是個善良、正直、熱愛生活的人,是“法輪功”把一個善良的人變成了殺人的惡魔。這是“法輪功”邪教組織對人類犯下的又一罪行。
張春蘭說,“法輪功”練習者當中有相當部分的女性,作為基層婦女工作者,深感責任重大,她們要發(fā)揮婦女組織的作用,多開展一些有益的活動,同時要協(xié)助做好“法輪功”癡迷者的轉化,讓他們盡早認識到“法輪功”的本質,回到正常的生活中,讓悲劇不再重演。
據(jù)了解,林春梅是一九九八年五月開始練習“法輪功”的。因參與“法輪功”違法犯罪活動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勞動教養(yǎng)。二00一年二月解教回原單位上班,二00一年六月林春梅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在未準的情況下,自行離職。后經人介紹與另一犯罪嫌疑人溫玉萍認識,并到新疆阿克蘇地區(qū)工作生活。兩人經常在一起“交流練功經驗”,一直發(fā)展到共同作案殺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