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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4名“法輪功”分子因破壞有線電視網被判刑
2002年05月17日 22:32
中新網北京5月17日消息:據新華網報道,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作出判決,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分別判處靳衛(wèi)等4名“法輪功”分子16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在境外“法輪功”邪教組織總部通過“明慧網”的教唆,以及李洪志“利用各種手段宣傳大法”的“經文”指令下,“法輪功”分子靳衛(wèi)、李向東、劉春書(已
因病死亡)共謀在有線電視網絡播放“法輪功”邪教宣傳片,并多次召集一些“法輪功”分子由李向東傳授相關技術。
今年元旦晚7時許,靳衛(wèi)、李向東、劉春書以及本案另兩名罪犯一起,駕車到重慶市九龍坡區(qū)石坪橋十八冶公司大門外的一電桿處作案,播放“法輪功”邪教宣傳片,致使這一有線電視網絡服務范圍內的部分用戶無法正常收看電視節(jié)目,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并當庭宣判: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判處靳衛(wèi)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李向東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本案的另外兩名罪犯舒建秋和李偉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和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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