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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淑芬:我要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來 2001年11月26日 17:17 吉林省 劉淑芬,女,56歲,文化程度高中,長春市不銹鋼廠供銷經(jīng)理(已退休),1998年3月開始練習(xí)“法輪功”,曾任“法輪功”小組長。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是1998年3月份開始練“法輪功”的,當(dāng)了三個月的小組長,開始的時候,對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不理解,以后聽廣播、看電視,看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知道自己上了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當(dāng),受了他們鼓吹的歪理邪說的騙。聽到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并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自己就停止參與“法輪功”的活動,在行動上能自覺的和國家保持一致,并忠誠老實地向組織坦白了自己的思想,請求組織的幫助。特別是看到“法輪功”習(xí)練者有病不吃藥造成死亡的報道,又看到一個站長利用買資料的機會,從中獲取暴利上百萬元,他們都是打著做好人的幌子干壞事。于是我自己主動把書上繳了,并且做了其他“法輪功”練習(xí)者的思想工作,希望他們和自己一樣及早醒悟,及早從“法輪功”邪教的精神控制下解放出來,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來,堅決同邪教“法輪功”徹底決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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