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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人士評“法輪功”:識別“法輪功”的邪教性質(zhì) 2001年3月2日 13:44 中國基督教協(xié)會副會長 曹圣潔 我國政府取締“法輪大法”,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我們基督徒堅決擁護。 我們氣憤的是李洪志利用宗教詞匯、語言、教義來達到其對抗國家、危害社會、坑害信眾的罪惡目的!胺ㄝ喒Α辈粌H是個非法組織,且是帶有邪教性質(zhì)的非法組織,我們宗教界更有責任揭露其歪理邪說的本質(zhì)。 基督教相信有神,信仰的根本要求是“愛神愛人”。一個好基督徒應(yīng)該是一個好公民,愛國愛教,在社會上為物質(zhì)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shè)多作貢獻。而“法輪功”所號召的乃是反對現(xiàn)世,等待毀滅,甚至擾亂社會秩序,制造事端。 宗教有其道德規(guī)范,信徒宗教虔誠與造就高尚應(yīng)該是一致的。李洪志口頭上講“真、善、忍”,行動上卻完全背道而馳。可見他是以此來欺騙善良的人們,來為他效勞。 宗教內(nèi)容有彼岸的追求,但更現(xiàn)實的是塑美好向上的人生,從心靈上給人鼓舞與力量。李洪志等邪教頭目卻是以一套荒誕的、迷信的說法來毒害人們的心靈,使人頹廢、消沉,甚至造成家毀人亡的慘劇。 宗教講信仰,但不排除理性思維;浇痰纳駥W就是通過理性思考來闡述系統(tǒng)教義。最近進行的神學思想建設(shè)正考慮如何發(fā)揚積極的教義,引導(dǎo)信徒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yīng)。李洪志卻是千方百計控制信徒的思想,叫人盲目地聽信他所講的一切,以便利用群眾,驅(qū)使他們?nèi)ジ稍S多壞事。 綜上所述,“法輪功”具有邪教性質(zhì),它與正常的宗教有本質(zhì)上的區(qū)別,取締它是及時的,必要的,理所當然的。 我們也要幫助基督教信徒提高警惕,決不可把一些具有宗教色彩的胡言亂語當作信仰來接受。如果任憑各種形式的歪門邪道影響宗教,使宗教走向迷信化,這不僅會造成對國家、社會的危害,也危及宗教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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