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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人士評“法輪功”:佛教對李洪志的“業(yè)力”說不 2001年3月2日 13:41 黃夏年 “法輪功”以歪理邪說迷惑善良的人們。在李洪志所建立的所謂“法輪大法”里,有相當一部分內容是歪曲利用了佛教的學說。李洪志本人宣稱“我們(法輪大法)也是佛家的,應該說是沒有問題的!钡,傳統(tǒng)的佛教是明確反對“法輪功”的,稱此功為“附佛外道”。而且佛教界早在前幾年就開始進行清理“法輪功”影響的活動,寫了不少的文章和專著對其的歪理進行了深入批判。為了清除“法輪功”給人們思想造成的危害,維護傳統(tǒng)宗教的利益,我們有必要對李洪志利用的佛教一些名詞術語做一次全面的清理,以還佛教的真面目,同時也看看李洪志是怎樣歪曲了佛家的理論。 在修“法輪功”的人中,“消業(yè)”一詞是用的非常普遍的。有的修“法輪功”的人,聽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說,生病不吃藥,怕吃藥以后影響“消業(yè)”,影響練功的“功效”,以致最后付出生命為沉重代價。這個“消業(yè)”的“業(yè)”,就是佛教的專用術語和理論之一。 “業(yè)”這個詞,不是中國人的發(fā)明,它是舶來品。善于從事思維活動的印度民族很早就使用了“業(yè)”這一基本概念,并為印度各個哲學、宗教所接受。佛教在印度創(chuàng)立以后,只是接受了這一概念,并且按照自己的理論作了解釋。印度佛教使用梵語,“業(yè)”被寫成karman。而在東南亞信仰佛教的巴利語系的佛教里,它被寫成kamma。佛教傳進中國后,中國的佛教徒對印度佛教的理論做了翻譯和介紹,按照梵文的讀音,古人把“業(yè)”音譯成“羯磨”,同時也作了意譯。 佛教里有各種派別,每個派別對業(yè)的解釋有一些差別。但從基本教義出發(fā),“業(yè)”在佛教里主要是指造作的意思,如果比較具體地講,就是指的由人身、心二部分所構成的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活動。佛教認為,人的基本活動由“身”(身體的活動)、“口”(語言)、“意”(思想意志)三部分組成,因此這三部分活動就稱為三業(yè)。在三業(yè)中,由身體和語言組成的活動屬于物質的范疇,它能外在的表示給他人,叫做“表業(yè)”;由思想和意志組成的活動屬于精神范疇,無法能示予他人,是無表業(yè)。但在三業(yè)中起主要決定作用的是意業(yè)。又從活動的屬性來講,業(yè)可以分為善與惡兩種業(yè),由善心引發(fā)的活動是善業(yè),反之則是惡業(yè)。古人善于以形象來表達概念,故用白和黑兩種顏色來分別表示善業(yè)與惡業(yè),把善業(yè)稱作白業(yè),惡業(yè)稱作黑業(yè)。因為佛教認為一切苦樂皆因業(yè)的力用所致,所以能生起苦樂兩種結果的力用,被稱為業(yè)力。 李洪志杜撰了一個叫“德”的所謂在人體周圍的一個場,說這個“德是一種白色的物質”,而與之“同時存在的一種黑色的物質,我們這里叫業(yè)力,在佛教中把它叫做惡業(yè)!蹦塬@得“德”的人,是因為他吃了苦,做了好事,如果做了不好的事就得到的是黑色的物質,即“業(yè)力”!暗隆蹦堋爸苯油钪嬲、善、忍特性”,修“法輪功”就是要將“黑色的物質轉化成白色的物質”,所謂“轉化”就是通過消業(yè)的形式,就像一個人腿疼,是因為業(yè)力在朝他的腿上攻,腿不疼了,是業(yè)力被消了,轉化成了德!叭藶槭裁从胁∧兀吭斐伤胁『退胁恍业脑蚴菢I(yè)力,那個黑色物質業(yè)力場!背酥,還有“一種是很小很小密集度很大的的那個小靈體,業(yè)力團一樣的東西”和“一種象管道一樣輸送”,人之所以患長瘤、發(fā)炎、骨殖增生等各種疾病,都是因為“在另外的空間就是那地方臥著一個靈體,在一個很深的空間中有一個靈體!庇捎谶@個靈體發(fā)出的業(yè)力場,致使人患上各種疾病。所以只要“把那個場打出去之后”,人的病就能消除了。這就是李洪志所謂的“消業(yè)”的理論學說。 很明顯,李洪志的“業(yè)力”邪說與佛教的“業(yè)”的理論相差甚遠。佛教講“業(yè)”,是從世界本體和社會倫理道德的觀點來看待諸事諸物。其主旨是解釋世界和人的行為產生及其結果。所以在使用“業(yè)”這一概念時,總是要與因果感應的學說聯(lián)系在一起。認為世間一切現(xiàn)象與有情之生死流轉,都是由眾生之所作的業(yè)因而生起結果的。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情眾生以身、語、意日夜造作,因業(yè)力所感的作用,在現(xiàn)世或來世招感相應的結果,最終形成這個世界千差萬的現(xiàn)象。正因為有了果報,才有眾生的美丑、智愚和山川、草木等差,才有苦厭樂愛的感覺和千姿百態(tài)的世界萬狀。從社會倫理道德來看,佛教要求教徒多作善業(yè),少做惡業(yè),以此能得到好的果報,其愿望和目的是非常明確的,在于提高人的道德素養(yǎng),為社會和佛教多做有益的事情。佛教明確指出身、口、意三種活動分別屬于物質與精神二個范疇,雖然也有的教派主張以精神性的阿賴耶識作為業(yè)的活動的本源,但所有教派都提倡以善的精神來指導物質活動的原則,強調原因與結果互相感應,即有什么因,結什么果,強調用修行來消除被蒙蔽的業(yè)障,開發(fā)出自己的本有的一顆清凈心,并作為人類朝向未來努力的根據(jù)。而李洪志所謂的“德”與“業(yè)力”的兩種“黑白色物質”及其二者的轉化在佛教的理論里是沒有的,至于他用來解釋所謂的人生病的病因——“業(yè)力場”決定論和治病的“消業(yè)”說更是荒謬,這不僅違反了科學常識,也更不為佛教同意。所以,李洪志宣稱他的大法“也是佛家的”,不是“應該說是沒有問題的”,而是非常有問題的,成大問題的。他不僅不懂佛教,而且嚴重的歪曲了佛教的理論,佛教界對他的理論進行清理與批判,與他劃清界限,看來的確是非常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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