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中國新聞社 Media999 ad




新聞大觀>文娛新聞>新聞報道

《還珠格格》插曲著作權案判決 方瓊獲道歉賠償

2000年12月14日 10:10

  中新網上海12月14日消息: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對電視連續(xù)劇《還珠格格》插曲著作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湖南經濟電視臺、廣州俏佳人文化傳播公司等被判令分別向方瓊書面道歉,在今后出版、發(fā)行、播放該劇時補充其署名,賠償方瓊1000元等。

  解放日報說,電視劇《還珠格格》第一部制作單位湖南經濟電視臺,事先沒有經方瓊同意,把她演唱的《今天天氣好晴朗》、《山水迢迢》和《長相憶》三首歌曲用作該劇插曲,且沒有在演出職員表中署名。此外,由湖南經濟電視臺提供版權、廣州俏佳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總經銷的《還珠格格》激光視盤也存在同樣情況。

  另外,法院認為方瓊提供事實依據(jù)不足,沒有支持她索賠10萬元精神損失費的訴訟請求。




新聞大觀>文娛新聞>新聞報道


| 新聞大觀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圖片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電訊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主編信箱

新聞標題檢索:

Media999 ad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