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國家版權局發(fā)出通知:卡拉OK經營行業(yè)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支付音樂作品、音樂電視作品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含音樂和音樂電視兩類作品的使用費),并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試點。至此,鬧得沸沸揚揚的卡拉OK收取版權費一事終于進入正式實施階段,這筆費用的收取到底會為卡拉OK帶來什么樣的變化?此規(guī)定實施一周后,筆者走訪了北京的幾家KTV。
“目前并沒有漲價。”11月12日,位于北京朝陽門的一家大型KTV——錢柜,其前臺小姐這樣對筆者說。當筆者問她對KTV收版權費有何看法時,被告知只能問總部。在另一家大型KTV——麥樂迪,答復相同。后來筆者聯系到錢柜的一位陳先生,他的答復是:目前仍在商討中,還沒有開始交版權費,其他問題不便回答。
近日,筆者走進朝陽門的另一家叫作“大宗量販式KTV”的卡拉OK廳,前臺小姐聽說要按包房收取12元的版權費時很是驚訝,表示自己還不知道這件事。隨后來了一位工作人員,他告訴筆者,他們是一家新開的店,“你看我們處在錢柜和麥樂迪之間,他們又是卡拉OK的老大,我們一定是跟在他們后面行動了。”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還沒有漲價,近期也不準備漲價,可是如果錢柜和麥樂迪漲價,他們自然也會漲價。
筆者問:如果不漲價,對KTV的成本會不會有影響?這位工作人員說:目前的收費標準對其成本來說還不構成威脅,但畢竟他們是以低價占領市場的,這筆多出的成本當然還是會“羊毛出在羊身上”。筆者又問:目前是如何考慮的?他只說公司高層還在商議之中。
從這幾家KTV的情況來看, KTV市場沒有因為版權費的收取出現明顯漲價,但許多消費者認為,商家肯定會通過各種形式把這筆費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事實上,早在8月21日,國家版權局公布即將出臺KTV收取版權費方案的當天,錢柜就出現了大幅漲價的情況。當時,雖然錢柜自稱漲價與版權費無關,只是為了消化KTV軟硬件環(huán)境改造所帶來的成本壓力,但是許多媒體都認為此次漲價與收取版權費有著或多或少的聯系。
在一家外企上班的白領小朱說,歌曲的版權當然應該尊重,收取KTV版權費是應該的。如果因此造成唱卡拉OK的價格有所上漲,也可以接受,可是,絕不應該完全由消費者來承擔所有費用,若是以此為借口大漲價,自己可能以后也就不再去 KTV了。一位姓陳的大學生說,去KTV已經成為同學之間很常見的聚會方式,目前還很難找到更好的替代方式,因此即使?jié)q價了,該去還得去。她表示,可以接受消費者和KTV共同承擔版權費,但加到消費者頭上的錢應該與其在KTV唱歌的時間成正比。
另一位在高校讀研究生的張同學則認為收取版權費是應該的,但如果KTV因此漲價就不應該了,畢竟唱卡拉OK是一次性消費,而不是錄制下來作商業(yè)用途,這樣的費用不應該由消費者來承擔。
有關專家認為,也許是收取版權費在程序上有困難且未來前景不明,使得目前KTV市場暫無動靜?梢哉f,目前卡拉仍然OK,未來的變化如何,我們只能靜待。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6年11月18日,記者:徐旻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