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2日電 據(jù)美國《星島日報》報道,紐約匯豐銀行狀告華婦譚有金信用卡消費(fèi)欠了他們15000元。但20日譚有金舉著紐約民事法庭的訴狀﹐大呼冤枉。她堅稱沒有花過這筆錢,疑是被人盜用身份。
譚有金稱﹐她上個月20日左右去匯豐銀行存錢﹐被職員告知其信用卡帳戶被凍結(jié)﹐原因是她欠下銀行15000元的債務(wù)。更禍不單行的是﹐銀行已經(jīng)將此事作為民事案件﹐送至紐約民事法庭﹐等待她上庭。
譚有金頓覺當(dāng)頭一棒﹐不知如何是好。她堅稱近期沒有使用信用卡﹐并要求銀行出示詳細(xì)銀行帳單。銀行拒絕了她的要求并建議她先咨詢匯豐的律師。
按照銀行推薦的電話﹐譚有金找到一名律師。該律師向她出示了法庭傳票和銀行的書面通知。法庭傳票上寫﹐譚有金欠匯豐銀行7662.46元﹐加上利息和賠款﹐總計15000元。而匯豐銀行的兩份書面通知上﹐表明匯豐銀行5月17日正式控告譚有金﹐要求其償還15000元。在還清債務(wù)之前﹐譚的帳戶被凍結(jié)。
譚有金說自己擁有這張信用卡近兩年﹐從來都按時還款。而且很久沒有刷卡了﹐絕對不可能欠錢﹐也沒有丟失錢包或借信用卡給別人用。在法庭的傳票上﹐譚有金的名字被拼錯﹐所以她認(rèn)為是被人盜用了身份。她說﹐早已在兩年前搬離銀行帳戶上的地址﹐目前只用那個地址來收信。
十幾年前來美的譚有金獨(dú)自一人﹐在餐館打工賺錢不易﹐她從來不亂用信用卡。自己的錢被人盜用﹐已經(jīng)讓譚有金很心痛。加上被人冤枉告上法庭﹐自己不懂英文和法律﹐不知如何是好﹐譚有金越說越傷心﹐忍不住流下淚水。她哭訴﹐自己英文不好﹐那個收信地址沒有小心保管﹐都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被人盜用的。
約翰林律師表示﹐此案比較復(fù)雜﹐如果受害人一口咬定自己冤枉﹐就應(yīng)該出庭﹐向法官表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在上庭之前﹐受害人需要拿到銀行出示的詳細(xì)信用消費(fèi)記錄﹐如果是冒用消費(fèi)﹐應(yīng)該可以從簽名筆跡上查到破綻。如果銀行拒絕﹐受害人只能在法庭﹐要求法官指示銀行出具?傊﹐既然傳票已到﹐受害人現(xiàn)在唯一可做的就是上庭。 (記者趙丹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