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點調查發(fā)布了“宜資”城市排行榜,北京排在首位,緊隨其后的是上海和深圳。但在同時發(fā)布的“宜居”城市榜上,北京僅排名第19位,處于倒數(shù)第二。(《北京晨報》6月7日)
一個城市越是“宜資”,則這個城市越不“宜居”——零點的調查,讓我們再次面對經濟發(fā)展中的這一悖論。城市是人居的城市,投資是為人的發(fā)展,如果一座城市具有了“到那兒掙錢再到別處花錢”的況味,這座城市的投機意義就躍然紙上了。
在一些大中城市,趕超型的發(fā)展戰(zhàn)略仍然成為決策者優(yōu)先考慮的選擇,城市擴張的內在動力成了地方政府的內驅力。于是,政績離不開高房價,土地貓膩里總有部門利益的身影。在反反復復的拆遷過程中,城市的成本節(jié)節(jié)攀升,城市成了資本的工地、不復是精神的家園——這就是越宜資越不宜居的根源。
理論上說,宜資的城市應該是宜居的,因為那里是市場價值生機勃發(fā)的平原、是勞動力和生產資料自由飛翔的天際。宜資的土壤越深,市民越能分享到經濟增長的面包。但現(xiàn)實語境是,墻里是投資者墻外才是市民,而進入墻內的門票是VIP級的,于是在“宜資”不“宜居”的對壘中,彰顯著尷尬的三重悖論。
首先是城市建設單極化價值取向的悖論。有人說,一個城市要有對精英開放的高爾夫球場,也要有能滿足打工仔居住的廉租房,才稱得上宜居。所謂宜居,其實就是一種多元的和諧、公平的和諧、廉價的和諧,但在GDP喧嘩和政績崇拜里,只見別墅不見小屋、只見會所不見馬路。城市在向上流動的時候,過于把資源規(guī)劃傾斜于精英群體,人為拉高普通市民的居住門檻。
其次,城市建設缺乏理性規(guī)劃的悖論。理想狀態(tài)下的城市宜居因素是均衡的:涵括了對于經濟發(fā)展、社會保障、人文條件和自然環(huán)境的所有主要方面。但在“宜資”的狂熱里,某些地方為了眼前利益,缺位了理性規(guī)劃,只要看到地價飆升,想方設法拆遷土地,然后是掛牌上市,大筆土地拍賣款項入賬了,城市的空間結構卻凌亂不堪,導致市民居住從吃飯到看病上學都成了問題,無法“宜居”。
“宜資”不“宜居”的悖論還在于城市發(fā)展中“重大不重小”的錯位思路。時下美國城市規(guī)劃學界興起的“新都市主義運動”,很值得我們思考。說新,其實還是重走了誕生于前汽車時代的“老都市”之路:密集的小街道,逛得起來的街肆,隨處可見的小商業(yè),鬧中取靜的居住區(qū)……這就是以自然人的需求和滿足為尺度的“自然城市法則”。而我們正追求著“整齊的視覺、夸張的風格、新奇的建筑”的大理念,小處著眼的人文關懷走丟了,城市成了抽象審美的城市,人在城市發(fā)展中走丟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2006年6月9日,作者:鄧海建,原題:《人在城市的發(fā)展中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