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廈門日報報道,來自廈門有關方面的消息稱,廈門檢驗檢疫局將進一步加大力度,為臺灣水果、蔬菜、水產品等農產品從廈門“登陸”提供更為便捷的檢驗檢疫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
一、廈門檢驗檢疫局將與市貿發(fā)局合編《進口臺灣果蔬業(yè)務指南》,在中埔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與大嶝對臺小額貿易檢驗檢疫場所公布檢驗檢疫流程圖,方便企業(yè)了解有關規(guī)定。
二、協(xié)助進口企業(yè)辦理進境臺灣水果、蔬菜動植物檢疫許可證手續(xù),對首次辦理檢疫審批手續(xù)未取得電子密鑰的企業(yè),幫助錄入檢疫許可證申請單。對企業(yè)提交的檢疫許可證申請材料快速審核,即時提交國家局終審。
三、開通進口臺灣水果、蔬菜和水產品咨詢服務電話,方便企業(yè)咨詢。
四、設立進境臺灣水果、蔬菜、水產品專門報檢窗口,實行7天工作制、全天候預約報檢和提前報檢服務。對輸往廈門口岸的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允許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fā)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wèi)生證書。
五、條件成熟時,在中埔的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設立廈門檢驗檢疫局工作點,實行駐點服務。
六、臺灣水果、蔬菜到港后,可立即調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檢驗檢疫,減少在碼頭的停留時間。
七、實施快速查驗措施,對進入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的臺灣果蔬實施現(xiàn)場檢驗檢疫,對送實驗室檢測的果蔬、水產品等樣品,優(yōu)先送樣、優(yōu)先檢測,保證隨到隨驗。
八、加快臺灣水果、蔬菜、水產品的放行速度。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立即簽發(f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放行。
九、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對到岸未事先辦理植物檢疫許可證的臺灣水果,允許在廈門檢驗檢疫局的監(jiān)管下,調入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冷庫封存,補辦相關手續(xù)。
十、幫助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在中埔建設與市場相配套的檢疫除害處理設施,及時有效地處理檢驗檢疫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有害生物。
十一、加強與臺灣相關機構、企業(yè)、協(xié)會等方面的溝通,不定期召開與臺灣果蔬、水產品進口企業(yè)及其他相關企業(yè)的座談會。
十二、積極開展閩臺鮮活農產品有害生物風險分析、除害處理方法研究,有針對性地實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檢驗檢測,做到科學快驗快放。
據悉,除了針對進口臺灣水果、蔬菜、水產品等農產品檢驗檢疫的便捷措施,廈門檢驗檢疫局的《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qū)建設、促進對臺往來檢驗檢疫若干通關便利措施》還包括了出入境船舶檢疫、出入境旅客檢疫、引進臺灣優(yōu)良動植物種苗檢驗檢疫、臺灣進口貨物的檢驗檢疫風險管理、對臺小額貿易檢驗檢疫、電子信息化建設、涉臺參展物品檢驗檢疫等十個方面。詳細內容將于近期公布。(王文靜、庫燕紅、黃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