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五月十六日電 (記者 羅欽文)組織了四月二日大選的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十六日繼續(xù)受到聲聲辭職的打壓,處于動蕩政局的風雨飄搖中。
泰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憲法法院十六日在這里舉行第三次司法峰會,再次勸告中選會委員辭職。同時,這三大法院沒有認可中選會開會協(xié)商的新大選日期。
泰國最高法院秘書長乍然(音譯)會后透露,現(xiàn)在,中選會四委員之一的差魯帕上將已經(jīng)辭職,三大法院認為其他三位委員也應辭職。
乍然對此間媒體說,這些委員迄今拒絕辭職,盡管四月二日大選已被裁決“違憲”而作廢。同時,他指出,三大法院在今天的第三次司法峰會上沒有認可安排在十月二十二日舉行的新大選日期,因為并非所有政治黨派都參加了協(xié)商會議。
在泰國普密蓬國王四月二十五日晚諭示“司法機構尋求途徑化解當前政治僵局”后,泰國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和憲法法院此前已相繼舉行兩次司法峰會,對涉及四月二日大選的相關訴狀加緊司法審理。憲法法院八日裁決四月二日大選無效并下令舉行新的大選。
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十五日舉行了新大選日期協(xié)商會議。包括泰愛泰黨在內的十九個政黨與會,經(jīng)投票表決同意十月二十二日舉行新的大選。但是,民主黨、泰國黨、大眾黨三大前反對黨,以中選會不具備組織新大選的公信力為由拒絕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