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4日電 臺當局3日宣布了一系列社政措施,包括發(fā)放兒少緊急生活扶助金、增聘地方社工人員、擴大補助民間團體三大項目,預估將砸下新臺幣5.4億元,搶救兒虐及兒少生命遭威脅的高風險家庭。但有島內(nèi)學者表示,當局雖然愿意花大錢但用錯地方,不但造成資源浪費,且可能對迫在眉睫的家庭造成二度傷害。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這項措施將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5.4億元,但明年度起這些項目都會納入年度預算內(nèi),不需要再動支預備金。
根據(jù)規(guī)劃,緊急生活扶助金每人每月發(fā)放3000元,以6個月為期,最長可延長至1年,預估可協(xié)助1.5萬名的兒童及少年。這項經(jīng)費將由中央與地方按七三比例分擔。其次增加地方政府的社工人力配置。新增的社工人力經(jīng)費則由中央與地方以四六比例共同負擔,新增社工人力也不受現(xiàn)行員額管控的限制。第三擴大補助民間團體對高風險家庭的輔導及訪視。
臺灣大學社工系教授王麗容表示,“行政院”開單提對策確實有必要,但卻看不出整體價值觀和概念,更忽略資源可用性,畢竟經(jīng)濟補助不是解決危險家庭的唯一策略,因為給予額度對家庭來說只是“杯水車薪”,更重要的應是給的錢是否有受到妥適運用。
王麗容指出,“行政院”雖然愿意花大錢,卻未考慮到在短時間內(nèi)是否可引進專業(yè)人才,有更多專業(yè)指標對高風險家庭進行嚴謹評估,若沒有,不但造成資源浪費,且可能對迫在眉睫的家庭造成二度傷害。
此外,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主任郭靜晃則強調(diào),對高風險家庭若沒有給予培訓,或是定出重建計劃成為有功能的家庭,即興式的給錢卻缺乏嚴謹?shù)脑u估,不但淪為資源錯置,甚至只會變成“口號”,尤其中央的政策是和地方共同分擔,若地方根本不愿意“買單”,成效更是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