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大教授周葉中涉嫌抄襲事件”終于進入司法程序,原北京大學教師王天成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周葉中、戴激濤和人民出版社侵權(quán),要求賠償經(jīng)濟損失、精神損害等共七萬多元,并在媒體公開致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此案。
“每一章都抄襲了我的文字”
王天成現(xiàn)為某圖書公司總經(jīng)理。2005年11月,王天成在“新語絲”和“學術(shù)批評網(wǎng)”上,發(fā)表《究竟是博導,還是“博盜”?——評武漢大學教授周葉中等的剽竊問題》一文,指武漢大學研究生院常務(wù)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憲法研究會副會長周葉中與其學生戴激濤在合著的《共和主義之憲政解讀》(人民出版社出版)一書中,抄襲了他在1999年發(fā)表的兩篇論文《論共和國———重申一個古老而偉大的傳統(tǒng)》和《再論共和國———一次夜半對話》兩篇論文。文中羅列書中涉嫌抄襲段落共36處,并指出“《解讀》一書共四章、268頁,外加前言、后記,除了讀者可以不看的后記以外,從前言到最后一章,每一章都抄襲了我的文字”。
當時,周葉中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事與包括自己在內(nèi)的兩位作者沒有任何關(guān)系,原稿中有非常詳細的注釋,是出版社最后全部刪除了。12月26日,北大某教授在學術(shù)批評網(wǎng)發(fā)文,稱該書除了涉嫌剽竊王天成的論文以外,還涉嫌剽竊李強、高全喜、崔衛(wèi)平等人的著作。
要求銷毀《共和主義之憲政解讀》
王天成表示,自己特意選擇了“3·15消費者權(quán)益日”到法院起訴,是因為抄襲行為不僅侵害了自己的利益,更是對讀者不負責任的行為。
在起訴書中,王天成所列舉的被告次序為周葉中、戴激濤和人民出版社,并提出五要求,其中包括“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quán),銷毀《共和主義之憲政解讀》一書”;在多家報刊和網(wǎng)站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以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精神損害及訴訟費用共計7萬余元。
與起訴書一起提交給法院的,還有王天成整理出的“抄襲清單”,該“清單”顯示,《共和主義之憲政解讀》中涉嫌抄襲的有46處,約六千多字。
據(jù)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此案。此前曾聲援過王天成的作家十年砍柴表示,“如果需要,我愿意出庭作證!
(來源:新京報;作者:張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