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0日電 臺灣藝人澎恰恰遭拍自慰影帶勒索案,臺北地檢署今天起訴五名涉案人,盧向榮(藝名盧靚)、盧照琴 (盧靚的叔叔)、鄭瑞祥 (盧照琴的司機)三人依恐嚇取財起訴,歌手郭桂彬依詐欺取財罪起訴,錢莊男子李恩國則以侵占罪起訴,全案確認是一起藝人因不當(dāng)交往所衍生的一連串恐嚇、詐欺案。
據(jù)“中央社”報道,檢方起訴指出,2003年間彭樟燦 (藝名澎恰恰)與盧靚因在電視臺合作節(jié)目認識,由于彭恰恰對盧靚心生好感欲進一步交往,同年八月間彭恰恰并表示要到盧靚位于臺北市忠孝東路的租屋處造訪。盧靚為防彭恰恰有逾矩行為,事先在住處客廳電視柜上的花瓶裝針孔攝影機,在彭恰恰不知情下,拍下彭恰恰躺在沙發(fā)上、在盧靚面前自慰的畫面。
到2004年時,盧靚因不堪彭恰恰屢次傳簡訊騷擾,于是把情況告知盧照琴、鄭瑞祥。盧照琴與鄭瑞祥因而以此影帶向彭恰恰施壓,彭恰恰擔(dān)心影帶內(nèi)容外流影響演藝事業(yè),于是答應(yīng)付錢解決問題,由于彭恰恰與盧照琴等人不熟,于是找上自稱與黑道素有交情的郭桂彬代為處理。
檢方查出,郭桂彬先后拿了彭恰恰一千五百萬元(新臺幣,下同),卻根本未幫彭恰恰交涉、取回影帶,解決問題,彭恰恰于是主動與盧照琴接觸,并先后付給盧照琴一千萬元,而盧靚因不滿叔叔“獨攬”處理,自己沒拿到好處,又私下找彭恰恰表示愿意自己直接解決,彭恰恰為此又前后付給盧靚一千萬元,而在多重的交涉過程中,李恩國與吳家康也共同從中侵吞了兩百七十萬元。
至于影帶母片及光盤,盧靚在事后已交還給彭恰恰,而整個過程中,檢方認為盧靚的母親蔡繡金未實際參與恐嚇,而拿了一百五十萬元的吳家康因不知道自己卷入復(fù)雜的交涉,以為錢是盧照琴給他的“跑腿吃紅”,兩人因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