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9日電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北師大附中學生周某在玩玩具槍時,誤傷同學杜某左眼。杜某向周某和學校索賠近10萬元。昨天,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槍就是暴力的,就不應該流入學校。不管三支槍是哪一支用于話劇中,學校都應該負主要責任!敝苣车母赣H在法庭上指責學校讓槍支進入校園。
他認為,學校為排演課本劇讓包括杜某在內(nèi)的三名學生帶了三把玩具槍作為道具。但是排演后,學校沒有對玩具槍進行有效的管理,也沒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提示,所以學校應對這起意外承擔主要責任。
他承認周某對此事也有一定責任,但認為貪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對自己的行為沒有預見性,傷害杜某是無意的。周家在杜某治療期間也是積極救助,并墊付了7000多元的費用,已盡到責任。
學校承認在管理上存在疏忽,負有一定的責任,但不認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對杜家要求的近10萬元賠償,學校表示愿意承擔其中的30%。
學校代理人說,排演用的槍沒有子彈,周某拿的是另一把。舉槍后,另一位在場同學提醒有子彈,但周某已經(jīng)開槍。校方認為,周某已經(jīng)年滿16歲,可以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負責!笆侵苣痴`傷杜某,周某是侵權(quán)的直接實施者,應該負有主要責任。不應該把學校的管理責任上升到主要責任!(王濤 郭曉明)
事件回放
學生玩玩具槍誤傷同學
2003年10月23日,北師大附中學生周某在課本劇《雷雨》中扮演魯大海,有向資本家開槍的劇情。排演結(jié)束后,不知槍內(nèi)有子彈的周某將玩具槍指向同學杜某,向杜某左眼射了一槍,導致杜某10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