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國航西南分公司飛行員辭職而引發(fā)的巨額賠償案經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庭外調解,最終以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撤回起訴而結案。
2004年7月至10月,國航西南分公司先后有李建國等5名飛行員遞交辭職報告,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卻未能得到公司同意。此后,雙方均提出勞動仲裁,但又均對仲裁裁定不服而引發(fā)訴訟。李建國等人起訴請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相關費用,而公司則認為李建國等5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屬違約行為,也同時向雙流縣法院提起訴訟,對5人分別提出179萬余元至800余萬元不等的索賠請求。
此系列案在審理過程中,一案因超過仲裁期限國航西南分公司而主動撤訴,一案因雙方達成和解而約定解除勞動關系。李建國一案經公開開庭審理后,李等3人也與被告方經庭外調解,而最終達成和解協(xié)議,雙方約定解除勞動關系,被告國航西南分公司為李等3人辦理相關手續(xù),并且被告在收到某航空公司300萬元的補償后,向李等3人支付一次性住房補貼。雙方的和解協(xié)議經確認生效后,原、被告雙方均向雙流縣法院撤回了起訴。
至此,這5起因飛行員辭職而引發(fā)的巨額賠償案最終以和解而得以妥善解決。
(來源:新華網,記者:任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