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廉政公署在零五年九月立法會選舉前揭發(fā)的一宗懷疑賄選案,原定于六日下午在澳門初級法院開審。但由于涉案二十二名被告中有七人缺席,主審法官宣布將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半再審。
去年九月六日,澳門廉政公署曾公布一宗有組織性的懷疑非法留置選民證案件。發(fā)現(xiàn)懷疑有籌備參選立法會者組織他人,承諾以每張五百澳門元代價收集選民證,用以影響選民的投票意愿,組織者為表誠意而派發(fā)餠卡作招徠。廉署發(fā)現(xiàn)收集選民證方法采用層層分工模式,各層有獨立中間人(俗稱“樁腳”或“組頭”)各自收集選民證,所有證件最終均上呈以集中處理。
該案被揭發(fā)時,收集選民證行動已發(fā)展至第五層,有向第六層發(fā)展的趨勢。廉署在行動中檢獲一批不明來歷的選民證及大量選民證資料,案中嫌犯包括一名某參選組別候選人。
初級法院原定于昨日下午二時半,審理一宗涉及二十二名被告的懷疑賄選案,但只有十五名被告出席。缺席的七名被告中,第一及第二十一被告至今仍未能通知兩人前往應訊;第三及第五被告未有提出任何缺席理由;第二、第十二及第二十被告均提交醫(yī)生證明,指因病未能如期應訊,其中第二被告出示由福建人民醫(yī)院簽發(fā)的腦栓塞證明;第十二被告在上月二十六日接受手術,目前仍需留院;第廿被告則患有高血壓。
鑒于有七名被告缺席,主審法官宣布將案件押后至明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二時半再審。主審法官并宣布應訊的十五名被告及缺席的第二及第二十被告在下次開審前將不再作通知,若再審時缺席,亦將如期開審。
另外一宗涉及十四名被告的賄選案原定于七月開審,但同樣由于有被告缺席,案件須押后至下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