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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建議的副局長和局長助理人選須有承擔

2006年07月29日 16:28

    香港政制事務局長林瑞麟(資料圖) 中新社發(fā) 洪少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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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七月二十九日電 香港特區(qū)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強調(diào),政府建議的副局長和局長助理人選,必須有一定的專長,也須有服務社會和港人的承擔,以及認同行政長官的政綱和施政理念。

  他認為,該建議與策略發(fā)展委員會就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提名方式達成的共識相輔相成,但不會急于求成,或會分階段開設該兩項職位。

  林瑞麟今天出席電臺節(jié)目時表示,建議開設副局長和局長助理職位的根本理念是,讓明年行政長官選舉后,當選人可組成三十至四十人的政治班子,落實其政綱的實質(zhì)措施,從而體現(xiàn)其承諾。

  他指出,這建議有助廣納人才,擴闊參政的空間,令管治班子來自不同的界別。

  林瑞麟指出,在擴闊政治委任制度的建議下,每名局長轄下便有公務員和政治任命的兩個班子;而常任秘書長的架構(gòu)不變,仍可直達局長。

  談到策略發(fā)展委員會轄下的管治及政治發(fā)展委員會,二十八日就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的提名方式達成共識,林瑞麟表示喜見香港的政制發(fā)展已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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