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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訪談:懲治腐敗,當用“重典” 2000年3月9日 21:40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電 兩會訪談:懲治腐敗,當用“重典”——訪全國政協(xié)委員曹克明 中新社記者 陳琪 一慣主張以“重典”懲治腐敗的全國政協(xié)委員曹克明談及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因腐敗大案而被處決一事,激憤地說 :“如此巨貪,不殺何以平民憤!” 這位身材修長、清瘦的中原漢子,一臉慈祥,很難想象他是一位嫉惡如仇、天不怕地不怕的反腐敗斗士。 曹克明現(xiàn)任中紀委委員、中共江蘇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江蘇省政協(xié)主席。 他抓江蘇反腐倡廉多年,事無巨細,為百姓解決了不少實際問題,因而被江蘇百姓尊為“曹青天”。面對大案要案, 曹克明敢辦敢查,揪出了不少貪官,因而名響九州。 “腐敗不除,民生難安吶!” 曹克明嚴肅地說:“處決胡長清不僅反映了中共中央和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也顯示出中共依靠自身力量解決腐敗問 題的能力! 曹克明認為,越來越多的大案要案被揭露出來并不說明當前的腐敗問題更加嚴重了。很多案件都是過去沒能及時得到 揭露。 “從一九九三年中央提出廉潔自律、糾正不正之風、查處大案要案等三大反腐目標后,經(jīng)過幾年努力,腐敗現(xiàn)象在有 些方面已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有些方面有所遏制,當然也有些問題仍未解決。”曹克明說,反腐敗成效很大,但還須進一步加 大力度。 “嚴生威”。有十多年紀檢工作經(jīng)驗的曹克明認為,要遏制腐敗蔓延的勢頭,當依法用“重典”懲治那些分子。 曹克明說,目前一些地方的反腐敗工作在執(zhí)紀執(zhí)法中“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難以起到震攝犯罪分子的應有作用。 曹克明表示,反腐倡廉決不能“說在嘴上,掛在墻上,寫在紙上。”隨著法制的完善,要真正做到有法有紀必依,執(zhí) 法執(zhí)紀必嚴,還需要領導干部以身作則。 曹克明還是那么勤勉。此次來京參加政協(xié)會議,隨身帶了滿滿兩箱群眾來信,夜深人靜時,一件件地看。他說這是作 為紀委書記應盡的職責。 “反腐倡廉,任重道遠!”曹克明意味深長地說。(完) 相關專題:2000年兩會專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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