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80.cn 北京時間:1999年9月17日 星期五 
中國新聞社

 
 





北京發(fā)表評論《值得嚴重注意的李登輝新動向》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六日電 新華社今日發(fā)表評論員文章《值得嚴重注意的李登輝新動向》。文章說,臺灣島內(nèi)最近一 些互有關(guān)聯(lián)的事件引起了人們的嚴重注意。這些事件都與李登輝堅持推行分裂路線、企圖把“兩國論”“入憲”、“修法”有 關(guān),都是有人在臺前唱戲,幕后卻是李登輝在操控。暴露了李登輝與主張臺獨的民進黨千絲萬縷的關(guān)系。

  一起事件是,臺灣的“三屆國大”由國民黨、民進黨的“國代”聯(lián)手,于九月四日通過“延任案”,將自已的任期延 長兩年多一點的時間,即由原到二000年五月十八日止的任期延長到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由于每名“國代”每年可領(lǐng)薪 資臺幣六百多萬元等原因,島內(nèi)輿論為之嘩然,嚴詞譴責主張延任的“國代”是“寡廉鮮恥”的“國賊”,“延任案”是罕見 的“自肥”丑劇。臺灣輿論隨即揭發(fā),兩黨的“國代”之所以有恃無恐地在輿論的撻伐中強行通過“延任案”,“并不是一時 興起的串聯(lián),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經(jīng)過詳細沙盤推演的合作大戲”,這場大戲的方案事先曾經(jīng)李登輝過目,他對此“很可能知 之甚詳”,是這一事件“真正的推手”。

  島內(nèi)輿論認為,“延任案”是“李登輝為卸任前后繼續(xù)操控‘國大’與‘憲法’預(yù)留地步”,是臺灣當局“修憲大業(yè) ”中的“權(quán)宜手段”,而“終極目標”則是“凍結(jié)現(xiàn)行憲法,另訂臺灣基本法”。果然,由李登輝指名擔任“國大”“議長” 的國民黨中常委蘇南成,在現(xiàn)場主導(dǎo)“延任案”通過后立即提出,“國大”將在延任的兩年多時間里制訂一部臺灣的“基本法 或根本大法”。民進黨的一名頭頭也馬上提出,“現(xiàn)在可以開始推動訂定臺灣基本法了”,還說蘇南成曾向他保證:李登輝將 在卸任前召開會議討論各種版本的新“憲法”,然后提到“國大”上來。島內(nèi)輿論指出,所謂“基本法或根本大法”,實質(zhì)即 “臺獨憲法”,臺灣的“修憲噩夢絕未結(jié)束”。這些事實表明,李登輝在島內(nèi)外中華兒女的強力反對下,未能將“兩國論”列 入這次“國大”的“修憲”議程,但卸任前將“兩國論”“入憲”或“修法”之心未死,仍然一心要把下一任的臺灣當政者框 在他的分裂路線之內(nèi)。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嚴重警惕。

  與此有關(guān)的是,民進黨的一些所謂“立委”、“國代”于九月七日宣布成立“ 新憲法工作小組”,計劃在明年五月 李登輝任滿前推動“新憲法”的草擬及制定,并透露說李登輝六月份就向民進黨傳達了他“大格局修憲,沒有底線,連憲法本 文總綱都可以動”的決心。同時,有報道說臺“陸委會”高層對“國大”將來的動向即是否“修憲”不愿置評,因為他們從李 登輝身邊人員得到的信息是,李登輝“從來沒有說不修憲”,有關(guān)“不修憲的宣示逾越李登輝的原意”。把這些事聯(lián)系起來, 李登輝在幕后指揮、民進黨與國民黨的一些人在臺前表演,要炮制出一部“臺獨憲法”或“基本法”的企圖,昭然若揭。

  為了平息島內(nèi)各界對“延任案”的震怒,國民黨中常會八日不得不將“延任案”的“前線總指揮”蘇南成開除出黨, 但臺灣輿論認為,這只是“舍車保帥而已。李登輝還表示,他不知道什么基本法,“現(xiàn)在也沒有考慮”。但是,李登輝說了一 百多次反“臺獨”沒有人信,他的這句話能有人信嗎?不但如此,他一說“兩國論”,人們就相信他真心要分裂,這是因為假 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李登輝的本心如何,人們的眼睛還是雪亮的。

  李登輝最近仍在島內(nèi)各種場合宣揚他的“兩國論”。要他改,也難。要他不再制造麻煩,也難。對這樣一個人,我們 絕不能放松警惕。無論他要再干什么壞事,我們都將予以迎頭痛擊。我們也再次向臺灣的一些人呼吁,你們真是要捧著李登輝 去“修憲”、“制憲”,那后果是極其嚴重的。就像島內(nèi)已有輿論指出的那樣,那是“災(zāi)難的開端”,是無視臺灣民意,將臺 灣同胞“置于萬險之中”,不可不慎。光明大道有的是,你們何必跟著李登輝滾進深淵。(完)

  



 
Back to Top | 新聞大觀 | 中新專稿 | 中新圖片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品 | 中新論壇 |
政治透析 | 經(jīng)濟觀察 | 科教文苑 | 社會時尚 | 體育博覽 | 娛樂放送 |
軍事天地
| 兩岸三地 | 神州掠影 | 華人世界 | 國際了望
中新社專稿選介 | 中新社圖文專稿 | 中新社新聞圖片 | 中新社影視產(chǎn)品 | 中新社經(jīng)濟信息

中國新聞社版權(quán)所有,所刊稿件務(wù)經(jīng)授權(quán)